引用:
来信人 痛苦的人
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:
你们好!
我是惠城区红十字的一名职工,听说这次加工资是从去年七月份开始补发工资,我们单位非但没补发,也没加工资,经院领导协商无效,才敢来打扰。我知道的很多医院都已经该补的都补了,该加的也加了。我是靠这些钱来养家胡口的,上有老下有小的,你说怎办????
恳请有关单位去落实一下。
处理结果 关于 Qzlx200710151337512999 的回复
关于《为何单位不但不给我们补工资,
还不给我们加工资?》的答复
惠城区红十字医院的职工:
你在政府公众信息网《关于为何单位不但不给我们补工资,还不给我们加工资?》的信件已收悉,现就有相关问题答复如下:
根据人事部、财政部《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[2006]56号)及省人事厅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。我区医疗卫生单位于今年7月份开始进行工资改革工作,本着对每个工作人员负责的精神,各单位人事干部对本单位职工全部逐一进行了查阅档案、收集信息工作,工作量大,目前已基本完成,进入工资审核阶段。由于各单位情况不同,进度也不同,有些单位工改工作做得比较快,单位效益比较好,确实已执行了新工资,个别单位情况较复杂的,审核时间较长,确实存在尚未执行新工资情况。
惠城区红十字医院工改工作目前正在审核,本月底可以批复。执行时间为2006年7月。我们已通知红十字医院向职工做好解释工作。
惠 城 区 卫 生 局
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
广东教师工资应向公务员看齐
广东少数地区仍然长期存在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,个别地方教师甚至连续10个月拿不到工资,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强烈关注。
有关委员提出,各级政府应完善实施《教育法》的具体措施和监督机制,依法治教,以政府规章和法规的形式,保障教师合法权益。并建议中小学教师享受与政府公务员相应的工资待遇,统一由各市财政优先统筹安排。委员们呼吁,对财政确实有困难的,省有关部门应及时给予适当支持。
(羊城晚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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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沙子居 于 2008-3-18 07:47 编辑 ]